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8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 机构称对券商业绩影响较小
人民财讯8月5日电,根据日前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,自2025年8月8日起,对在该日期之后(含当日)新发行的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,恢复征收增值税。在机构人士看来,增值税采用“新老划段”方式恢复征收,对于券商自营业务的影响可控,要关注券商自营业务配置的股债再平衡趋势,以及券商板块业绩和估值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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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来源:中国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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